揭秘EB1A美國杰出人才移民申請成功的六大要點
EB-1A的真正核心精神是:證明自己是所在領域的佼佼者就好!大的范圍要屬于科技、藝術、商業、教育和體育,你還要確定自己更細分的專業領域,看自己到底在哪里有優勢,可以脫穎而出。在一個專業領域,盡最大限度描述你的工作,不要害羞或謙虛,你需要在自己的申請中高調示人,完全展示出自己。
有一個很著名的例子分享給大家,根據英國《每日郵報》2013年4月12日的報道,加拿大脫衣舞娘貝蒂娜•梅(Bettina May)在眾多申請者中脫穎而出,成為首位獲得美國杰出人才綠卡的脫衣舞娘。
就EB1或EB1A的申請,律師解密成功六大要點:
要點一、申請時間
對于符合基本條件的申請者,建議盡早辦理,越晚越嚴格,等待時間也越長。前年EB-1A出現歷史上第一次排期,8月用光當年名額,而今年6月就用光所有2017年名額,要等到10月開始使用新一年度額度,可以預見,未來的排期時間會越來越長。
提交I-140申請的時間點十分重要:
移民局可能會拒絕提交申請后再提交的新證據,除非I-140被拒絕后重新提交申請。所以申請人必須在最初提交申請時,就符合相關規定標準的必要資格,一次性提交全部支持文件,而不是事后補充申請日期后的新證據。在某些情況下,律所會建議申請人能等到他/她發表了重要文章,拿到更重要的獎項,或是作品參加更重要的展覽后再提交申請,那他/她的申請案可能更強。
根據申請人不同的條件狀況,一些人可能準備數周就可以提交I-140,而另一些人則要幾個月。還有些人條件不是很成熟,但至少知道如何設定目標,用幾年時間去有步驟地按照“規定條件”去準備申請。
無論如何,只要申請人有一定基礎,在正確的指導下堅持下來,最終都有很大幾率拿到綠卡。
要點二、申請人會提供許多材料,證明在許多領域各個方面都很優秀
但律師建議,申請人只有把自己定位在一個狹小的專業領域,才更有把握獲得批準。定位自己的專業領域,是申請初期最重要的工作,目標和方向錯了,后面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是無用之功。比如,一個把自己定義為影、視、歌三棲的明星,就不會比僅僅定位在歌唱藝術領域頂尖的人才更容易通過,因為你面臨的競爭者更多。請大家記住,是專門的領域,而不是多才多藝。
EB-1的核心思想是吸引那些在科技、藝術、教育、 體育和商業領域頂尖的人來美國工作,以他們特殊的專業能力為美國帶來貢獻。這五個是大的領域,不是細分的專業領域,找到自己細分的專業領域,是開始撰寫申請案前最重要和基礎的工作,也是決定成敗的第一步。
但從另一個方面講,也不是將專業領域愈狹義的界定就愈有可能在該領域成為頂尖人才而通過申請,重要的是依據申請人的客觀情況和背景證據材料,把握一個好的平衡尺度,這個方面律所同客人都會深入地探討。
要點三、個人工作計劃
一定會提供人來美后將繼續從事其所申報的專業領域內工作的聲明,例如描述如何打算來美后繼續其專業領域工作的詳細計劃等。
要點四、增加面試環節并不意味著更困難
是不是意味著通過更困難了?這次變化只是移民局強調了要面試,具體實施辦法還未出臺,仍需觀察。申請人沒必要糾結,如果實施,的確是多了一個環節,沒有什么大的變化。
要點五、成功都是基于申請人自身的條件和代理律師的專業度
專業包括但不僅限于申請文案,許多申請案,遞交了整個厚厚的一摞申請材料,只是從“術”的層面羅列滿足條件的證據,不能從“道”的戰略層面組織材料,從審批者角度,這是失敗的根本原因。
EB-1A移民類別對于申請受益人最核心的要求是具備特殊專業才能,擁有高水平的專業知識。美國移民局針對EB-1A給出的“十項參考條件”固然重要,但這只是幫助申請人準備申請材料中的證據參考,是最基礎的層面。更重要的是審核者要通過申請者的這些證據材料,得出幾點重要的結論,審批就很容易通過。這才是審批的核心所在,而大多數申請者卻并不了解!
總結了六點申請文案的核心:
1.申請人持續享有國家級或國際上的聲譽;
2.申請人已經獲得業內廣泛認可;
3.申請人對所在專業領域做出原創性重大貢獻;
4.申請人已上升到其專業領域內一小部分的頂層位置;
5.申請人獲得綠卡來美后會繼續從事本專業領域工作;
6.申請人的工作會持續利益美國。
要點六、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理解移民局審件的證據標準和“自由裁量權”也很重要,這樣可以更好地幫助申請人準備材料
審理移民申請案,移民局采取正確的證據標準是一種叫做“優勢證據法則”的證據標準。
這是指申請人提供的證據,“看起來更像真的,而不是假的”。“看起來更像”意思是“超過50%的機率更像”。“優勢證據法則”標準是比“明確有說服力”和“排除合理懷疑”這兩種證據標準都低的一種標準,而后兩種證據標準一般適用于刑事案件。
這意味著,在EB1A申請中,申請人只要為每一環節提供"優勢證據"即可。
此外,一些申請者相信他們提交的申請案是在仔細閱讀了移民局法規的基礎上,他們覺得對于申請獲得批準很有信心。事實上,移民局的書面法規只是讓你了解了一個成功審批案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法規僅僅是列舉了需要滿足EB-1A移民類別申請的客觀證據,而在具體審批過程中,審核官員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即對于證據會自由、廣泛地評估和判斷。
EB-1A的名額的確是為行業內一小部分頂尖人士保留,不是什么人都符合資格,但申請人也不要把它看成高不可攀,實際上EB-1A是面向各行各業的,哪怕你是一個鞋帶的設計者,一個養馬人,只要證明自己是所在領域頂尖的,就有資格申請并有機會獲批。
所以,申請人委托經驗豐富、非常了解審批程序和要點,并且始終將客戶利益放在首位的律師十分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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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Success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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